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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专项行动!打造“刺桐侨厝”保护品牌

发布时间:2023-12-15 19:32: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泉州发布、同心泉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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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建筑承载着海外游子的乡愁记忆。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市政府办近日出台《泉州市“刺桐侨厝”保护利用三年专项行动方案》,力争通过三年专项行动,打造“刺桐侨厝”保护品牌,更好地延续泉州侨厝、侨居、侨村传统文化和历史风貌,构建系统性、整体性华侨建筑保护体系。

 

找出来

 

开展全域华侨建筑资源普查

 

“刺桐侨厝”指的是在泉州市境内能够体现海内外紧密历史文化联系和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以及历史价值的代表性华侨建筑,包括已经公布为传统风貌建筑、历史建筑、文物以及特定意义的建筑。

《方案》提出,2023年11月起,全面启动华侨建筑普查和试点示范打造工作,探索建立保护责任机制;2024年11月底前,基本建立全市华侨建筑名录,初步建立多层次保护体系,聚力打造华侨建筑风貌展示区(点);至2025年,全市华侨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成效明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保护与活化利用经验。

具体实施中,我市将委托国内优秀团队高起点编制全市历史文化连片保护规划和华侨建筑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结合我市的地域特色,由市级组织编制《泉州市华侨建筑认定公布导则》,明晰我市华侨建筑的定义和范围,规范认定公布流程。要求各县(市、区)组建普查队伍,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全域华侨建筑资源专项摸排,构建“华侨文物建筑、华侨历史建筑、华侨传统风貌建筑及特定意义的华侨建筑”4类管理台账;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华侨建筑名录的公布,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涉侨建筑,按程序列入华侨建筑名录予以公布、挂牌、建档测绘。

 

 

保下来

 

县级每年重点保护提升

1个以上刺桐侨厝群

 

针对“谁来保”的问题,《方案》通过完善政策法规、拓宽确权办法等措施,进一步明晰保护主体。明确所有权人和使用人是实施华侨建筑的责任主体,负责日常管养和维护修缮。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负监督管理责任,乡镇(街道)负属地管理责任,对华侨建筑的修缮、保护予以督促和指导。

各县(市、区)要每年策划实施1个以上“刺桐侨厝群”重点保护提升项目、10栋以上零星华侨建筑修缮,重点实施华侨建筑修缮、周边环境风貌整治、功能业态提升、活化利用等提升任务,打造“一县一核心区、一镇一片、一村一馆”华侨建筑风貌展示区、乡愁记忆馆。市、县两级财政分别按照每个建筑群50万元、100万元,每栋5万元、1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市级要围绕环清源山提升工程,推动打造“市辖区华侨建筑营造传承展示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不动产登记部门围绕“华侨建筑”确权登记存在的各类问题,采取“容缺预审、分类处置”等方法,简化华侨建筑确权认定工作:对产权涉及海内外继承关系清楚的华侨建筑,由登记机构按规定予以办理,并作为修缮申请主体;针对产权复杂、继承关系难以认定的华侨建筑,经其权益利害关系人或家族理事会(基金会)申请,经所在地村(居)委会确认公示后,可作为修缮申请主体(代管人),原权属关系不变。产权人(代管人)提出修缮申请并委托编制修缮方案后,报各县(市、区)风貌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资源规划、文旅、侨务等主管部门组织联合会审,后按相关程序报批。

 

 

用起来

 

鼓励责任人进行合理保护利用

 

《方案》充分吸收近年我市在古城、晋江梧林等业态活化方面好的经验,创新研究华侨建筑改造利用的技术和方法,以利用促保护。鼓励和支持保护责任人利用华侨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开办展馆、博物馆、传统作坊,发展文化创意、旅游产业、地方文化研究等方式进行保护和合理利用。

同时,以“侨”为核心,发动多方参与华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保护利用,支持成立华侨建筑保护利用理事会、家族基金会,引导企业、社会组织、热心人士、海外侨胞和侨眷侨属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资助、服务或投资等方式参与华侨建筑的保护与利用。2024年年底前,各县(市、区)还将按照“一县一册”编制华侨建筑、传统建筑系列丛书,全谱系解读华侨建筑与海外游子深厚的家国情怀纽带关系。

 

 

来源:泉州发布、同心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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